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6款1.事實發生日:104/06/122.發生緣由:(一)103年9月3日始向所屬公會通報已逾期1年以上應換證未換證(登錄證到期日101年1月至12月間)之業務員94人之懲處之情事,核與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13條規定不符。(二)收取以非客戶本人名義開立之票據繳交保險費,未取得要保人出具聲明書之情事,核與行為時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32條第3項規定不符。(三)未將內部稽核單位就內外部查核所提缺失事項之改善辦理情形納入各單位獎懲及績效考核?量項目之情事,核與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不符。3.處理過程:就相關機制改善。4.預計可能損失:核處立即改正,併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辦理改善並持續追蹤。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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